「冬陽專案」是讓突然失業的家庭,正面臨經濟上的進退失據的同學,可選擇分期攤付的方式繳納學雜費,減輕一次繳款的壓力。以未獲得學雜費減免、就學貸款、弱勢助學金者為申請對象。請於110年2月1日至2月26日向生僑組提出申請,但新生須於註冊日前提出申請。分期繳納學雜費的方式為3月19日前須繳交【平安保險費或僑保費等保險費全額】+【其他各費1/4】,其餘款項分別於4月16日、5月14日、6月4日前向出納組繳納。
■109學年度 第2學期 學生分期繳納學雜費之期程、金額及方式說明
製表日期:110.1.26
期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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繳納期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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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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繳納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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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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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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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年3月19日(五)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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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平安保險費或僑保費等保險費全額】+【其他各費1/4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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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申請核准學生請持:(1)原繳費單、(2)學生證,至出納組換領四份收款通知書(一期1份)
※可委託代換領,繳費亦可委託代繳
※請依繳納期限規定持各期收款通知書至出納組繳納現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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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截止日為3月中當週的最後上班日
※保險費為顧及投保生效及理賠問題,故一次繳全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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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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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年4月16日(五)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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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其他各費1/4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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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截止日為4月中當週的最後上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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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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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年5月14日(五)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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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其他各費1/4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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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截止日為5月中當週的最後上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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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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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年6月4日(五)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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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其他各費1/4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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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截止日為6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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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本校各相關單位辦理注意事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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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1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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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僑組於申請審核完畢後,提供核定分期繳納學雜費學生名單予註冊組(並知會各生所屬系所,請系所多關照各生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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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2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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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冊組於收到生僑組核定之分期繳納學雜費學生名單後,將依各生原繳費金額計算各期應繳金額明細予出納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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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3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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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冊組將專函通知各生分期繳納學雜費相關事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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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4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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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出納組登錄學生分期繳納情形,並於各期繳納期限截止後提供未繳名單予註冊組催繳(同時會請各生所屬系所協助轉知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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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5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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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冊組於第四期繳納期限截止後,將專函通知未繳齊之各生,如未於寬限期程內繳齊,將依學則規定退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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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6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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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5之寬限期程截止後仍未繳齊(且各有關單位未專簽特殊狀況)者,註冊組始發函予以退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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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冬陽專案申請
請登入陽明入口網https://portal.ym.edu.tw/eai/PortalLogin/Default.aspx填寫申請表,路徑:陽明入口網/申請作業/冬陽專案